家事服務有關工作的私人管家 !
申辦資格
在私人家庭從事食物烹調、家庭成員起居照料或其他與家事服務有關工作:
外籍家庭幫傭申請資格
1. 有3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。
2. 有4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,且其中2名為年齡6歲以下。
3. 家中有6歲以下幼兒或75歲以上老人者,依下表記點,總點數在16點(含)以上 。
應備文件
申請外籍家庭幫傭應備文件:申請人身份證影本、委託合約書、申請書正本1份、影本1份、戶口名簿影本【申請人與受照顧人戶籍應在同一處,並且都是直系親屬】。
入境後聘僱費用
雇主負擔部份
基本薪資
20,000/月 (依勞基法及聘僱契約規定)
加班費
2,668/月 (4天)
3,335/月 (5天) 一個月周日不休假津貼
就業安定基金
5,000/月 (定期向勞動部繳交)
健保費
約 1,329/月 (依勞基法及聘僱契約規定,外勞自付426元/月)
職災保險費
約 49/月 (依勞基法及聘僱契約規定,職災保險費率0.18% )
平均每月花費金額
約 29,046 (含週日不休假津貼)